作為零售門店,年初的時候拿到總部下達的銷售任務是1200萬,那么你是不是想當然的認為每個月的銷售任務就是120萬呢?我覺得那就大錯特錯了。試問二月份春節期間的銷售任務能和五一十一時候的銷售高峰期是一樣的嗎?那有沒有一種既定的公式或者竅門可以快速的完成這項工作呢?一種簡單的方法就是把你的門店前三年的月度銷售指標的占比提取出來,按照這個進行下一年的月度銷售額分配。有的伙伴又有問題了,如果我是一家新店,沒有前期的可以參考的指標。別著急接下來要給你一種新的方法,一種指標給你提供一個參考,讓你有一種簡單易學的公式。
首先將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占比分成4比6,也就是上半年占全年任務的40%,下半年占全年任務的60%。再來線下零售業的銷售高峰期,無外乎就是全年的315、5.1、10.1這幾個大的促銷假期。因此,三月、五月、十月的占比可以適當調高一些,一般是平時銷售額的1.5到2倍。最后,年初的一月、二月,因為臨近春節期間,所以占比可以適當的縮減。這樣全年的銷售指標的月度分解完成了,這樣解析下來是不是對每個月的銷售任務分解就有了更清晰的定位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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