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yi)類騙(pian)局:營收過(guo)早入帳或(huo)品質有疑問
1.即(ji)便未(wei)來仍有提供服務的(de)義務,但(dan)卻已提前認列相關營收。
2.在產(chan)品出(chu)貨時或客戶無條件(jian)接受貨品前就已先(xian)行認列營收。
3.在客戶付款義務的期限到期前(qian)就先認列相關營收(shou)。
4.將產品轉銷給(gei)關系企(qi)業。5.給(gei)客戶(hu)某種有價值的東西(xi),以(yi)做為交(jiao)換條件。6.以(yi)毛額計算營(ying)收(shou)。
第二類騙局:列記虛構的(de)營收
1.列記不具(ju)實質(zhi)經濟利益(yi)的(de)銷貨收入。
2.將借(jie)款交易中所(suo)取得(de)的現金列為(wei)營收。
3.將(jiang)投資收益列記(ji)為營收。
4.將以未(wei)來採購為(wei)條(tiao)件的供應商(shang)退傭列為(wei)營收(shou)。
5.將合併前不當保留的營收在合併后釋出。
第三類騙(pian)局:利用一次性利得來虛灌盈餘
1.出售價值低估(gu)的資產來(lai)提升(sheng)盈(ying)餘。
2.將投資收益或利得列為營收的(de)一部份。
3.利用(yong)(yong)投資(zi)收益或利得來直接(jie)抵銷營(ying)業費用(yong)(yong)。
4.將資產負債(zhai)表科目重新分類,并從中(zhong)創造盈餘。
第四類騙局:將本(ben)期(qi)費(fei)用移轉至后期(qi)或前期(qi)
1.將一(yi)般營運成本(ben)資(zi)本(ben)化,特(te)別是近期(qi)內不會再發生的費(fei)用(yong)。
2.改變會(hui)計(ji)政策(ce),將本期費用移轉至前期。
3.成本(ben)攤(tan)銷期(qi)間過長,導致成本(ben)攤(tan)銷過慢。
4.未將毀損資(zi)產(chan)的價值予以調降或加以沖銷。
5.降低資產準備金(jin)。
第五類(lei)騙局:未依法記負(fu)債或(huo)以不當方式短(duan)列負(fu)債
1.對未來仍需承擔付款的義(yi)務,未依(yi)法列(lie)記費(fei)用(yong)與相關負債。
2.透過修訂會計假設的方式來降低(di)負債金額。
3.將有疑問的準(zhun)備金釋(shi)出至盈餘項目。
4.假造退(tui)傭。
5.現金一入帳就列記(ji)為營收(shou),而不考(kao)慮未來仍應盡義(yi)務。
第六類騙局:將本期營收移轉至后期
1.設置準備金(jin),并在下期(qi)將之釋出,轉列為(wei)盈(ying)餘。
2.在(zai)收購案完成前(qian)一刻,不當(dang)將營收予以保(bao)留。
第七類騙局:將未來費用以特別支出
1.不當膨脹列(lie)為(wei)特殊支出的各項科(ke)目金(jin)額。
2.不當將收(shou)購案中的研發中成(cheng)本予以沖銷。
3.將各項可支配性費用移轉至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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