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療資源分布不均衡的背景下,患者轉介制度成為銜接基層與上級醫療機構的橋梁,其規范性與公正性直接關乎醫療安全與患者權益。近年來,國家衛健委相繼出臺《全國公立醫療機構行風管理核心制度要點(2024年版)》及《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廉潔從業九項準則》,明確要求“服從診療需要,不牟利轉介患者”,并(bing)將轉介制度納入(ru)醫(yi)院(yuan)績(ji)效考核體系。這一改革旨在通過量化(hua)指(zhi)標約束轉介行(xing)為,防范利(li)益輸送,同時優化(hua)資(zi)源配置(zhi)效率(lv),最(zui)終實(shi)現醫(yi)療服務公(gong)平性與安(an)全性的雙重(zhong)提升。
一、政策依據與考核目標
政策框架的強制性約束
轉介制度的核心政策依據源于國家衛健委2024年發布的《行風管理核心制度要點》和《廉潔從業九項準則》。其中明確規定:轉介行為必須基于患者病情客觀需求,嚴禁工作人員通(tong)過推薦醫療機(ji)構(gou)謀取(qu)私利。例如,當(dang)本院技術或設備無法滿足診療需(xu)(xu)求時(如罕見病診療),方可啟動轉介流(liu)程,且需(xu)(xu)簽署書(shu)面(mian)知情同(tong)意書(shu),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權。
績效考核的雙重導向
在公(gong)立(li)醫(yi)院績效考核體(ti)系中,轉介制度被(bei)納入“醫(yi)療質量”與“運營效率”兩大(da)維度:
例如,三級醫院考核要求“下(xia)轉患者人次數”逐(zhu)年(nian)提(ti)升,推(tui)動優(you)質資源下(xia)沉基層。
二、核心考核維度的實踐路徑
醫療質量安全的閉環管理
轉(zhuan)介流程(cheng)的(de)質量控(kong)制涵蓋三個關(guan)鍵(jian)節點(dian):
1. 轉介前評估:經治醫師需聯合多(duo)科室會診(zhen),確認轉介必要(yao)性,并(bing)書面記錄患者病(bing)情及本院能力局限;
2. 轉運過程管理:對危重癥患者(zhe)配備急救設(she)備及醫護人員護送,制定(ding)轉運風險預案,降低途中并發癥風險;
3. 交接規范性:轉出方(fang)需(xu)提供完整病歷資料,并與接收醫院(yuan)實現“雙向(xiang)反饋(kui)”,確保治療連續性。
例如,某省人民(min)醫院要求轉(zhuan)介(jie)患者(zhe)病歷(li)完整率達100%,否則扣除(chu)科室績效。
資源效率與公平性的平衡
考核指標設計需(xu)兼(jian)顧效率與公平:
深圳(zhen)社區健康服務中心的實踐顯示,信息化平臺(tai)實現(xian)轉介路(lu)徑動態監測(ce)后,區域診療效率提升23%。
三、信息化賦能與數據治理
全流程可追溯的轉介平臺
國家要求三級醫院建立電子病歷應用功能水平分級(四級以上),支持(chi)轉介信息(xi)實(shi)時共享(xiang)。例如,深圳市整合(he)醫院與社區健康(kang)服(fu)務中心數(shu)據,實(shi)現(xian)三(san)大功能(neng):
數據質量與考核公信力
考核數據(ju)需通(tong)過三(san)重(zhong)驗證(zheng):
1. 醫院內部審計部門核驗轉介記錄的完整性;
2. 地方衛健委交叉抽(chou)查(cha)知(zhi)情(qing)同意書簽署規范性;
3. 國家績效考核(he)平臺自動比(bi)對醫保結算(suan)與(yu)轉介路徑匹配度。
數(shu)據(ju)失真將直接(jie)影響醫院“信用(yong)建(jian)設(she)”評(ping)分(fen),甚至取消(xiao)等級評(ping)審資格。
四、監管體系與責任追究
內部監督的常態化機制
醫院需設立轉介管理監督小組(含紀檢監察人員),定期核查(cha):
例(li)如,某院規定科(ke)室(shi)轉介至(zhi)營利性醫(yi)院時,知情(qing)同意書需額外說明費用差(cha)異,否則視(shi)為(wei)違規。
外部監督與多元共治
研(yan)究顯示,引入第三方滿意度調查(如深圳市(shi)年采樣6,000名居民)后,轉介服務(wu)投訴率下降34%。
以制度創新驅動醫療資源優化
轉介制度的績效考核改革,實質是通過行風建設與資源調配的(de)雙(shuang)重杠桿,推動醫(yi)療服(fu)務從“規(gui)模(mo)擴(kuo)張”轉向“提質(zhi)增(zeng)效(xiao)”。其成功依賴于三(san)個協同:政策剛性約束(shu)與(yu)醫(yi)院自主管理的(de)協同、數(shu)據治(zhi)理與(yu)人工(gong)審(shen)核(he)的(de)協同、內部(bu)追責(ze)與(yu)社會監(jian)督的(de)協同。
未來需進一步探索:
1. 區域轉介標準精細化:針對不(bu)同(tong)病(bing)種(如腫瘤、罕見病(bing))制定(ding)差異化轉介(jie)路徑與考核標(biao)準;
2. 醫保支付協同改革:將轉介費(fei)用納(na)入DRG打包支付,消(xiao)除醫院成本轉嫁動機;
3. 醫務人員激勵機制:將合規轉(zhuan)介納入職稱(cheng)評審指標(biao),替代隱(yin)性(xing)經濟利益。
唯有將患者安全與醫療公正置(zhi)于制度核心,方能(neng)實現轉(zhuan)介制度從(cong)“合規負擔”到“質(zhi)量引擎”的轉(zhuan)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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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轉(zhuan)介患者(zhe)管理(li)制度【2025版】》,省人民醫院,2025.
> 2. 杏林職苑,《轉介患者管理制度附流程圖》,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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